關于加強高中階段公辦學校住宿費收費管理的通知
113306240025864552/2025-1010400828
新發改價〔2025〕39號
2025-09-05
教育,物價
政策文件
有效
主動公開
發布時間:2025-09-22 11:02
訪問次數:
信息來源:縣發改局
各高中階段公辦學校:
為進一步完善我縣高中階段公辦學校收費政策,規范收費行為,促進高中階段教育事業健康發展,現就高中階段公辦學校住宿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公辦學校住宿費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,各公辦學校收取住宿費應按照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統一開具財政票據,資金全額上繳財政專戶,實行“收支兩條線”管理。學校宿舍的運行資金由財政保障。
二、公辦學校住宿費收費標準仍按原標準執行,即:新昌中學8人房每生每學期400元,4人房每生每學期750元;澄潭中學、鼓山中學、知新中學每生每學期400元;新昌職業高級中學(新昌技師學院)每生每學期350元。
三、各學校要加強住宿費收費管理。住宿費按學期收取,不得跨學期預收。各學校要做好收費公示,接受社會各界監督。
本通知自2025年秋季學期起執行,以往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。
新昌縣發展和改革局? 新昌縣財政局? ?新昌縣教育體育局
2025年9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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