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306240025864552/2025-75750
新發改價〔2025〕26號
新昌縣發展和改革局
2025-06-20
其他
政策文件
有效
主動公開
發布時間:2025-06-24 10:52
訪問次數:
發布機構:新昌縣發展和改革局
信息來源:縣發改局
新昌縣創新智能停車管理有限公司:
你單位《關于要求核定新昌縣湖濱一路等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的請示》悉。為有效利用公共停車資源,規范停車服務收費行為,根據《浙江省物價局關于規范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》(浙價服〔2011〕408號)等有關規定,經研究,現對新昌縣湖濱一路、盤龍里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有關事項批復如下:
????一、收費標準
停放時間不足1小時(含)的,免費;停放時間超過1小時不足2小時(含)的,按2元/輛.次的標準收??;停放時間超過2小時的,超過部分在8∶00-17∶00(含)時段內的按每小時2元/輛.次的標準收?。ú蛔?小時按1小時計算)、超過部分在17∶00-次日8∶00(含)時段內的不論停車時間長短均按3元/輛.次的標準收取。
二、執行公務或任務的軍車(含武警車輛)、警車、消防車、救災搶險車,環衛清運車、救護車、市政工程搶修車輛等免收停車費。倡導你公司向社會免費提供停車服務,具體優惠措施由你公司根據實際管理情況自行確定。
三、未及事項按我局《轉發浙江省物價局關于規范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》(新發改價〔2012〕13號)執行。
你單位應按規定做好明碼標價工作,在服務場所及繳費地點醒目位置公布具體的收費項目及標準、投訴舉報電話等,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,并遵守有關停車場所管理的法律法規等規定。
以上標準自2025年6月26日起執行。
新昌縣發展和改革局
2025年6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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