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昌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新昌縣城區重點區域禁止露天燒烤的通告
113306240025866000/2024-75696
新政發〔2024〕24號
縣政府
2024-12-09
其他
政府規范性文件
有效
主動公開
DXCD00-2024-0007
發布時間:2024-12-09 16:48
訪問次數:
發布機構:縣政府
信息來源:縣政府
新昌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
新昌縣城區重點區域禁止露天燒烤的通告
為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,持續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,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、獲得感,打造低碳文明、綠色環保的生態宜居城市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《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》和《紹興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》等法律法規規定,現就新昌縣城區重點區域禁止露天燒烤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新昌縣城區重點區域,大道東路(鳳凰路交叉口)—大道中路—大道西路—京嵐線—萬豐大道—京嵐線—新大線—棣山路—新民江大橋—鳳凰路—大道東路(詳見附圖),禁止露天燒烤(經縣人民政府同意,可以在禁止區域內開展臨時性露天燒烤的除外)。
二、凡違反本通告規定,在禁止的區域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,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。
三、對于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,由公安機關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四、自2025年1月10日起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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